「美規 UL 153 立燈電源線 min. 長度限制是 1.5 米嗎?」燈廠老闆在電話的一端問,「我們採購現在要訂電源線,想請 Eric 幫我再確認一下!」
「依 UL 153 美規燈具規範,桌立燈之電源線長度至少須為 5 feet (1.5m)」Eric 回答說,「但這個長度是有前提的!」
「什麼前提?」燈廠老闆問道。
「這個長度是自電源線沒入燈體的點量至插頭面為止,但不含插頭片」Eric 接著說,「簡單說就是燈具組裝好後,不含插頭片,露在燈具外的電源線長度至少須為 1.5 米」
「這跟我現在訂電源線有關係嗎?」燈廠老闆不解的問道。
「有關係!」Eric 解釋道,「若在備料時直接以“電線線長度 1.5 米” 下單,但卻忽略電源線穿入燈體的必要長度,這樣在燈具完成組裝後,燈具電源線實際長度就剛好不足 1.5 米的最短長度要求!」
「還好有先打這個電話,不然就麻煩大了」燈廠老闆高興的說,「我就覺得採購送上來的規格單怪怪的,還說是依 UL 153 規範寫的,但一下子想不起來哪裡不對?」
「產品安規都有明文規定。 若不確定,還是找信得過的人問一下比較好」Eric 說,「之前就有燈廠發生過類似的事,下單時訂的是 1.6 米,覺得自己多加了 10 cm 已經虧了,沒想到廠驗時才被 UL 檢驗員發現電源線長度不足,全部要重做,電源線要重訂!」
「安規還是要問專業,找對人」燈廠老闆說,「稍不注意,那真是麻煩多多! 謝謝 Eric 的提醒!」
[Eric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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